一名怀孕约四个月的孕妇前往快递驿站途中,意外遭遇邻家未系牵引绳的金毛犬猛然扑来,导致她受到惊吓并感到腹部不适。孕妇随即报警并紧急就医,遗憾的是,经过长达三年努力才成功通过试管婴儿技术怀上的孩子未能保住,最终流产。为此,孕妇向上海市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邻居狗主赔偿相关损失。然而,狗主辩称并不知晓孕妇流产的具体时间和地点,并提出孕期特别是试管婴儿孕妇应减少外出的不当建议。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狗主未遵守宠物管理规定,放任狗只自由行动而不采取拴绳措施,此行为违法且存在明显过失。对于妊娠15周的孕妇来说,适当散步是正常且合理的活动。鉴于孕妇受惊后即刻求医,且次日诊断确认胎儿已无生命迹象,法院认定孕妇流产与遭受狗只惊吓之间存在极高的关联性。因此,法院断定孕妇所遭受的伤害与狗主未拴绳的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,判定狗主需对孕妇的损失承担侵权责任。据此,一审判决结果为狗主须在判决生效起十天内,赔偿孕妇9万元人民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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