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黄某杰的判决布告,认定其犯有贩卖、运输毒品罪,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执行日期定在2024年7月12日,届时将对其进行验明正身,随后押送至刑场执行。
黄某杰出生于1982年12月16日,案发前是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虎门分局的一名科员。据布告透露,黄某杰多次参与贩毒活动:首次贩卖冰毒1100克,第二次则增至2500克。在其被捕时,身上还搜出冰毒约500克。另外,根据同伙的指证,还有大约2000克的毒品交易记录未被计入。鉴于黄某杰的犯罪行为极为严重,对社会造成了巨大危害,法院作出了上述重判。
对于一审判决,黄某杰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。然而,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决定驳回其上诉,维持原判,并将案件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。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核准了死刑判决,同时决定剥夺黄某杰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。按照法律程序,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署的执行命令,在指定日期执行了对黄某杰的死刑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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